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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布一批非法社会组织,一环卫协会赫然在列


来源 | 环卫科技网


7月8日,民政部官网公布第六批地方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海口市环境卫生协会”赫然在列!
 

此前(6月24日),环卫科技网曾从海口市民政局网站获悉,“海口市环境卫生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海口市民政局决定对“海口市环境卫生协会”予以取缔。


更早时候,据“山东政事”微信公众号5月15日推文,包括“全国城管联谊会”在内的19家非法社会组织被劝散。

两个月来,已连续两个环卫相关的非法社会组织被取缔或劝散。

据民政部官网信息,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明显。但与此同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仍时有发生,其滋生土壤依然存在,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在各种利益驱动下,不断变换手法,以假乱真、招摇撞骗。有的非法社会组织为寻求合法外衣的庇护,千方百计“挂靠”到合法组织名下或者与其共同开展活动,鱼目混珠;有的线下被取缔后,变换名称在线上继续活动,手段更便捷、形式更隐蔽;有的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随意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各种非法社会组织已成社会“毒瘤”。

2021年3月,民政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等18个部门联合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3个半月的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同步,民政部、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通知提出七点要求:

1、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

2、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3、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4、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

5、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

6、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

7、进一步提高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

那么如何在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甄别其是否系非法组织呢?

很简单,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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